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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文广局及局属单位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文广局及局属单位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博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市广播影视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指导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3、推进全市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公共文化事业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影视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4、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监管全市文化经营活动,指导、监管从事演艺活动、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

        5、制定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

        6、承担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制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7、 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组织全市广播影视新技术、新标准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并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8、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审查、报批和业务的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管理;负责全市电影放映市场监管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工作。

        9、制定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审核、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负责市内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指导全市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履行全市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

        10、负责印刷业的监管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监管全市出版活动,对内部书刊的准印、发行工作进行审批、监督、指导;负责监管图书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制定全市出版物市场 “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管理全市文化娱乐市场、网络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印刷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图书报刊市场、软件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美术品市场和演出市场。

       12、负责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管理工作。

        13、指导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业社团的业务活动。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文广局部门2019年预算的单位共7家,包含:1、市文广局本级2、庆阳广播电视台3、市图书馆4、市画院5、市陇剧研究所6、市博物馆7、市文化馆

2019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收入预算62536412.44元其中: 财政拨款(政府预算资金61931612.44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04800元。

部门支出预算62536412.44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312040.85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33971.82元,卫生健康支出1782497.51元,住房保障支出2307902.26元。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本年部门收入预算62536412.44元1、财政拨款(政府预算资金61931612.44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56091812.44元,上级专项资金5839800;2、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04800元,其中:本级结转结余174800元,上级专项结转结余430000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合计62536412.44元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312040.85元。其中:文化和旅游30336063.2元;2、文物7504478.66元;3、广播电视14366498.99元;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3971.82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775123.26元;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58848.56元。

3、卫生健康支出1782497.51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82497.51元。

4、住房保障支出2307902.26元。其中住房公积2307902.26元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本年收入合计62536412.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536412.44元。本年支出预算62536412.44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312040.85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33971.82元,卫生健康支出1782497.51元,住房保障支出2307902.26元。

(5)财政拨款支出表

   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2536412.44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3812.44元,项目支出20532600元。

   1、市文广局基本支出7467093.51元,项目支出8031100元;

2、市陇剧研究所基本支出8565523.08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3、市图书馆基本支出4118025.44元,项目支出930000元;

4、市文化馆基本支出4470776.48元,项目支出1260000元;

5、市画院基本支出441214.09元;

6、市博物馆基本支出3090547.56元,项目支出5100000元;

7、庆阳广播电视台差额基本支出9529737.78元,项目支出4611500元;

8、庆阳广播电视台全额基本支出4320894.5元,项目支出400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536412.44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3812.44元。项目支出20532600元。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312040.85元。其中:文化和旅游30336063.2元;2、文物7504478.66元;3、广播电视14366498.99元;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3971.82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775123.26元;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58848.56元。

   3、卫生健康支出1782497.51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82497.51元。

   4、住房保障支出2307902.26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307902.26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003812.4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6304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1745.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001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000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总额61.03万元,公务接待费用6.8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2万元;今年暂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三公经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预算安排。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费合计2975594.66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846594.6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000元。具体如下:办公费593760元,印刷费104254元,水费29000元,电费35000元,邮电费69008元,取暖费656678元,物业管理费4000元,差旅费505040元,维修(护)费95842元,会议费32000元,专用材料费21000元,福利费208702.6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310元,办公设备购置129000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1)其他事项说明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6253.64,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10129.8万元,本年比上年预算减少38%,原因为1、本年项目预算减少2258万元,因基建支出未列入本年预算;2、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结余资金1768.99万元,本年无部门结余资金。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253.64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360.81万元,本年比上年预算减少25.2%,原因为本年项目预算减少,因基建支出未列入本年预算。

   2、机关运行费:2019年全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7.05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费360.34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7%,主要原因为上年将基本支出中的交通补贴、培训费、劳务费、接待费计入机关运行费中,今年按照机关运行费规定公开。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648.15万元,主要为为印刷、车辆维修加油保险定点采购;办公耗材、办公设备设备协议供货采购;新剧目道具布景制作询价采购;惠民演出、消防隐患整改、专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4、预算绩效情况:2019无重点项目预算资金。对单位的政策性项目及一般项目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自评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面共有车辆17辆。单位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用于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反映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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