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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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评选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7〕83号)要求,经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并经镇原县文广局推荐,市文广局拟推荐镇原县微波调频电视转播台杏辉同志为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杏辉,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8月7日出生,1991年7月毕业于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同年8月分配到镇原县微波调频电视转播台工作,至今已27年,现为镇原县微波台办公室主任兼技术部主任。
镇原县微波调频电视转播台位于镇原县境内海拔1410米的陈家山山顶,距离县城远,2007年之前,喝的是集雨窖水,住的是土坯房,自然条件差,环境艰苦,但杏辉同志自参加工作到现在27中,不断克服困难,任劳任怨,每天对广播电视发射机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抢修;每月定期爬上80多米的广播电视转播塔,对其进行检查与维护,保证所有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正常播出,从不脱岗、溜班。在他工作期间实现了微波信号中继传输百小时停播率零秒的技术要求;中央、省、市、县广播电视信号无线覆盖,设备实现“三满”播出,无停播、劣播事故发生。他在工作上废寝忘食,孜孜不倦,工作之余也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广播电视传输及转播技术,研究各台发射机的工作性能,熟练掌握设备正常发射参数,设备故障预防技巧,在职工心目中树立起了“苦了我一人,幸福千万家”和“爱台如家”的好思想。杏辉同志始终牢记职责,努力践行,连续多年被市、县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2017年又被镇原县委、县政府评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先进个人。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1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如无异议,上述推荐对象相关材料将上报省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公示监督电话
市文广局人秘科:0934-8212458
庆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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