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战国秦长城和明长城环县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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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政发〔2014〕224号
关于公布战国秦长城和明长城环县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境内遗存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战国秦长城和明长城环县段的保护,按照省、市文物主管部门要求,县文物管理所组织专业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对战国秦长城和明长城环县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详细勘查划定。现通知如下:
一、战国秦长城
环县境内战国秦长城经过演武、合道、虎洞、环城、樊家川5个乡镇,全长110.3千米。遗存包括墙体62处、关堡8处、单体建筑139处和相关遗存3处,均为黄土夯筑。
1. 单体建筑:独立于长城墙体之外的敌台、关堡、烽火台和相关遗存等。主要有樊家川乡长城塬村刘阳湾敌台、前咀敌台、水泉湾敌台、长城塬1-6号敌台,虎洞乡半个城村半个城1-2号烽火台、半个城1-12号敌台,合道乡常崾岘村常崾岘1-31号敌台,环城镇宁老庄村油坊崾岘敌台,演武乡刘家坪村中庄烽火台等139处和相关遗存3处。
保护范围:以单体建筑基础外缘为基线向四周各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向四周各延伸100米。
2. 墙体:较为主要的有樊家川乡长城塬长城、虎洞乡半个城长城、合道乡常崾岘长城、演武乡黑泉河长城等段落,沿线多有绳纹、环轮纹瓦片,偶有瓦当残件。
保护范围:以长城墙体及依附于墙体的敌台、马面、关堡和相关遗存墙基外缘为基线向两侧各扩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向两边各延伸50米。
二、明长城
环县境内明长城墙体长13.8千米(长城线50余千米)。主要位于甜水镇境内,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镇长城下马关路参将防地。由6处墙体、2处关堡和10处单体建筑构成。墙体有夯筑土墙和山险,关堡和烽火台均为土筑。
1、烽火台:有甜水堡镇白塬畔村大天池烽火台、白塬畔村烽火台,白草滩村何家口子烽火台、大梁洼村张新庄烽火台,山城乡冯家沟村冯家沟烽火台、任新庄烽火台等10处。
保护范围:以单体建筑基础外缘为基线向四周各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向四周各延伸100米。
2、长城墙体:有甜水堡镇白草滩村秃井沟-何家口子山险、何家口子内边墙、上范新庄内边墙1段、上范新庄内边墙2段,白家沟村白家沟山险、白家沟内边墙6处。
保护范围:以长城墙体及依附于墙体的敌台、马面、关堡和相关遗存墙基外缘为基线向两侧各扩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向两边各延伸50米。
3、关堡:
(1)甜水堡关,位于甜水镇甜水街村。
保护范围:从城墙内侧和外侧分别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向四周延伸50米。
(2)白马城,位于芦家湾乡庙儿掌村:包括城址及其附近6座烽火台。
保护范围:城址东至大坟滩沟西沿,西至白马城沟东沿,南以南墙外侧向外延伸10米,北以北墙外侧向外延伸10米。烽火台以烽火台底部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城址东至大坟滩沟西沿,西至白马城沟东沿,南以南墙外侧向外延伸150米,北以北墙外侧向外延伸150米。烽火台以烽火台底部向外延伸30米。
环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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