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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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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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提示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全市文旅行业要认真落实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要积极协助卫生、检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疫情监测、健康教育工作。
二、各县(区)文旅部门要组织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认真做好旅游团队及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宣传、登记、观察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三、旅行社要停止组织前往或途径疫区的旅游活动。已成团并准备前往或途径疫区的旅游活动,要调整或取消旅游行程。
四、各县(区)文旅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日报制度,有关情况每日报市文旅局值班室。
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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