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实施“阳光工程” 助推精准扶贫乡村文化场所建设
来源:市文广局 文化艺术科
2016.09.09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4月5日,市文广局印发了《庆阳市2016年“阳光工程”—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了全市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今年,市文广局将在西峰区、宁县、庆城县、镇原县招募4名符合条件的农村文化志愿者,配备到行政村“乡村舞台”,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工作。
文化志愿者将在村委会的领导和乡镇文化站的指导下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志愿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移风易俗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演出、阅读等文化活动;管理和维护村级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等公共文化设施;辅导和培训本村群众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配合当地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等工作。
启动实施“阳光工程”,发挥文化志愿者在村级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将进一步增强村级公共文化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全市精准扶贫文化场所的建设水平。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