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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普查知多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知识科普(二)

来源: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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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文物普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范围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这次普查分为三个时间阶段进行,计划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相关工作我们已经在紧锣密鼓筹备推进,各地也已经在开展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结果,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更细致的工作安排、技术路线,将在普查总体方案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