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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关于全市春节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06-08浏览次数:【字体:

各(县)区文化广播影视局:
        根据省综治委、省文化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甘综治委〔2014〕15号)文件精神,2月9日至12日,市文广局组织督查组,对全市8县(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过实地暗访检查,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管理总体比较规范,警示标志明显,证照悬挂齐全,经营秩序良好,各县(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主动,积极作为,依法管理,特别是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管理模式和较为完善的管理措施,各项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能够较好地得到落实,确保了我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主要问题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一是个别场所仍有接
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违规现象;二是少数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三是场所内上网人员吸烟现象比较普遍。
        (二)娱乐场所:突出问题是未悬挂《娱乐场所经营许
可证》和各种警示标示现象十分普遍。
        (三)消防通道方面,部分场所未设置消防通道,有的场所设置了消防通道但不畅通,或大门上锁,或门口堆放杂物,严重影响紧急疏散;消防设施方面,有的场所灭火器已过期,有的场所无应急灯。
        (四)部分经营单位文化经营许可证未注明有效期,常年使用,未按规定更换。
        (五)部分网吧环境脏乱差,灯光昏暗。
        各县区督查情况详见附件:《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检查记录》。
        三、今后工作要求
        (一)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督查》反映出的违规行为,尽管涉及的经营场所属于个别,但集中反映了个别县(区)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各县(区)要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场所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要以此为鉴,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开展专项整改。市文广局将不定期地督查回访,检查整改效果。
        (二)进一步抓好文化市场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全市文化市场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活动,是今年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对于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综合执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要按照市文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庆市文广发〔2014〕175号)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未按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市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的县(区),务必于3月15日前上报,并说明未按时上报的原因。
        (三)组织开展文化市场规范管理督查专项检查。根据各县(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结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文广局将在今年第二季度进行巡回督查。重点对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案件办理、案卷制作、安全生产、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县(区)做好文化市场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四)认真做好文化市场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总结工作。各县(区)要按照专项检查的总体部署,认真总结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综合执法以及服务监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附件: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检查记录


          庆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