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文化出版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按照《目标任务责任书》,我局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要做好“市剧院、图书馆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坚决按照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一是分解任务。我们及时召开有关市直文化单位负责人会议,将任务分解到庆阳剧院和市图书馆等单位,并和相关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是加强整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市剧院、图书馆、书店、网吧等实施有效管理、规范管理,确保市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
三是规范管理。集中建立健全了《图书借阅制度》、《阅览守则》、《剧院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人们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另外,在市剧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禁止大声喧哗”、“请使用文明语言”的告示牌,时刻提示人们的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市剧院、图书馆等场所基本做到了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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