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开展甘肃广播影视奖初评工作
根据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工作要求,庆阳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甘肃广播影视奖优秀作品初评工作。经过初评,我市51件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及影视作品分别获得我市一二三等奖。
本次评选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宋树红同志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1年广播影视奖评奖工作汇报,并审定《初评工作方案》,市局分管领导现场参与指导初评工作方案的汇报。评选活动成立了评审委员会,邀请我市广播电视行业7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评委。
甘肃省广播影视奖是由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和甘肃省人社厅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甘肃省广播电视局与甘肃省广播电视学会联合组织评审,其目的是为国家广播电视局和国家广播电视学会推送优秀广播电视新闻宣传节目作品。
评审活动中,评委通过“集中看片、精准点评”的方式,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的音视频资料和文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听审看,对优秀稿件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通过评选,最终评选出电视获奖作品34件,广播获奖作品17件,推荐45件优秀作品参加甘肃广播影视奖评奖活动。
开展广播影视奖评选活动,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管理,促进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创优、栏目创新,为更好推动我市新闻宣传上台阶、上水平,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创作新闻报道,为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活力和营造良好舆论支撑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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