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庆阳市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函〔2020〕395号)要求,结合革命文物普查认定结果,整理了《庆阳市革命文物名录》,该名录共包括可移动革命文物2283件,其中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17件,三级文物276件,一般文物1284件,未定级文物698件;不可移动文保单位物172处,其中国家文物保护单位3处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6处,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72处,现予以公布。
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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