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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示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字体:

根据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26日至4月20日,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文化馆,对全市现有的五批52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从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传承补助经费使用、参加培训及其他相关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评估,评估等次为优秀17人、合格35人。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实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方 式: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非遗科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

联  系 电 话:0934-8216085

电  子 邮 箱:1125391823@qq.com

附件:庆阳市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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