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经营者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的提示 来源: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9-04-30浏览次数: 次【字体:小 大】 庆阳市文体关电和旅游局提示,旅行社等旅游经营者应依法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加强旅游产品的安全保障,确保安全。 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4月30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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