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图书馆积极宣传《公共图书馆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文化法治建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4月20日至4月23日,庆阳市图书馆在图书馆大厅、庆阳市东方红小学多功能厅、庆阳市政府礼堂一楼大厅放置《公共图书馆法》宣传板,向读者、市民发放了法律宣传单及法律小册子,并积极宣传《公共图书馆法》。
《公共图书馆法》是党的十九大之后的第一部文化立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共图书馆法》的施行,为推进公共图书馆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促进公共图书馆数字化、社会化发展,提高服务效能,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发挥公共图书馆的教育阵地作用作出法律保障。此次宣传活动是庆阳市图书馆宣传《公共图书馆法》的系列活动之一,旨在让市民群众了解法律内容,更好的推进全民阅读活动,提升图书馆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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