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发放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扶持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更好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根据《庆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日,市文广局启动本年度市级传承人2014年传习补助经费发放工作。
通过传承人提交传承报告,县(区)文广主管部门审核评定等程序,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04名传承人(已去世和丧失传承能力的6人除外),每人发放补助经费1000元,发放工作8月31号全部完成。今年是我市连续第三年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传习补助经费,已累计发放资金2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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