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省级复评工作全面完成
近日,省文化厅评估定级第二工作组,对我市文化馆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逐一进行了现场评估。
我市有8个县级文化馆参加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市文化馆由于暂无固定馆舍申请省厅同意未参加此次评估。此次省级复评,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全程陪同参与,省评估组指出,本次评估本着查漏补缺的原则,希望通过评估,能够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后在文化馆硬件建设,人员队伍的安排、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照顾和倾斜,努力改善文化馆办馆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文化馆评估定级是衡量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每四年进行一次,等级馆实行动态管理,旨在通过评估,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的作用,充分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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