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图书馆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为进一步学深悟透把握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精神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履行好《保障法》所赋予图书馆的职责,7月6日,县图书馆组织召开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学习会。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共六章65条,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作为文化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保障法》的出台弥补了我国文化立法的短板,对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大家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自身职责定位,不断创新宣传服务方式,拓展服务空间,多渠道增进与读者的沟通互动,多样化服务读者,激发读者阅读活动的参与度。同时,全面挖掘盘活馆藏资源,最大限度满足读者的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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